把商鞅和凯恩斯扯在一起,恐怕本身就是神经失常。细想起来,在神经紊乱的年代,这样的思维也属正常。怕的是神经太正常,正常得几乎不敢想问题。
如果抛开历史背景,出于求知或者娱乐的目的来阅读《商君书》,你会觉得作者商鞅丧心病狂,为封建最高统治者谋划所为“治民之术”,像一个神经病。凯恩斯呢何尝不是如此?他一个劲鼓吹借贷是发展的必由之路,让银行家喜笑颜开之后感到岌岌可危。其实这两个人有相似之处:努力助推你所喜欢的,然后让你毁灭在自己嗜好里。这也倒像是毒枭,急瘾君子之所急,想瘾君子之所想,而他们本人并不沾毒:商鞅不亲自当国王,凯恩斯也不当银行家。
商鞅引导封建帝王如何治理百姓,凯恩斯引导银行家如何以债务实现对一切需要金融者的控制。
商鞅的治民之术,不外乎以下几招:
1、愚民:统一思想。
2、弱民:国强民弱,治国之道,务在弱民。
3、疲民:为民寻事,疲于奔命,使民无瑕顾及他事。
4、辱民:一无自尊自信;二唆之相互检举揭发,终日生活于恐惧氛围中。
5、贫民:除了生活必须,剥夺余银余财;人穷志短。
如果这些都不管用,干脆来一个“斩草除根”:五皆不灵,杀之。
商鞅本名公孙鞅,因对秦孝公治理秦国有功,被封在“商”,于是称“商鞅”。
公孙鞅初见秦孝公时,首先提出了以尧、舜为代表的帝道治国。帝道治国作为中国最古老的治国之道,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所有治国之道的鼻祖。公孙鞅在提出帝道治国时,首先列举了尧舜二帝在位时的繁荣盛景,但是秦孝公却因为对帝道治国发展太慢的看法,而拒绝接受帝道治国。公孙鞅第二次面见秦孝公,谈的是王道治国,大体就是三皇五帝以来,尧、舜、禹、汤治理国家的方式,与儒家观点相似,可以理解为人治。第三次见面,公孙鞅分析当时战国三大强国魏国、齐国、楚国变法的成功与弊端,从而引出自己的《治秦九论》:
其一《田论》,立定废井田、开阡陌、田得买卖之法令。
其二《赋税论》,抛弃贡物无定数的旧税制,使农按田亩、工按作坊、商按交易纳税之新法。如此则民富国亦富。
其三《农爵论》,农人力耕致富并多缴粮税者,可获国家爵位。此举将真正激发农人勤奋耕耘,为根本的聚粮之道。
其四《军功论》,凡战阵斩首者,以斩获首级数目赐爵。使国人皆以从军杀敌为荣耀,举国皆兵,士卒奋勇,伤残无忧,何患无战胜之功?
其五《郡县论》,将秦国旧世族的自治封地一律取缔,设郡县两级官府,直辖于国府之下,使全国治权一统,如臂使指。
其六《连坐论》,县下设里、村、甲三级小吏。民以十户为一甲,一人犯罪,十户连坐,使民众怯于私斗犯罪而勇于公战立功。
其七《度量衡论》,将秦国所行之长度、重量、容器一体统一,由国府制作标准校正,杜绝商贾与奸恶吏员对庶民的盘剥。
其八《官制论》,限定各级官府官吏定员与治权,杜绝政出私门。
其九《齐俗论》,强制取缔山野之民的愚蛮风习,譬如寒食、举家同眠、妻妾人殉等等。这是以法治国理想的具体化,持一种“头疼治头、脚疼治脚”的现实主义观点。秦孝公听完后很是欣赏,因此公孙鞅的治国理想得以实施。
而在《商君书》中,商鞅进一步阐述自己的“高论”,这就是著名的“治民六法”: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贫民。
在商鞅看来,老百姓都难管。要治理好国家,就要管好这些难管的人。要管好难管的人,“愚民”是最高明的一招。《定分》曰:“民愚则易治”。“愚民”必须有法,《禁使》曰:“故遗贤去智,治之数也。”意思是让人们丢掉所谓“圣贤”崇拜,去掉所谓的“智慧”,这才是治理天下的理数。《赏刑》曰:“一赏,一刑,一教。”意思是怎么赏,赏给谁,一个人说了算,不要让百姓天天去闹“我为什么没有得”。怎么惩罚,惩罚到什么程度,惩罚谁,这也得一人说了算;“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寡教而多功”,说的就是不可能让大道理论太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君王难以辨别,“圣贤”各持一理,天下必乱。理论教条,也要一个人说了算才行。商鞅希望统治者建立一种社会秩序:百姓单纯老实听话,不敢思考问题,因为一提意见就要死;不会思考问题,虽世有不平也只得认命,久而久之不知从哪里入手思考问题;不能思考问题,思考了也没有用,于是不想思考问题,不思考问题。这样一来,统治者什么都能说,什么都能做,做什么都合理,说什么都具有无上权威。为了达到这种“境界”,商鞅又出招:弱民、疲民、辱民、贫民。
在商鞅看来,百姓利益与国家利益永远势不两立。《弱民》曰:“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削弱老百姓的经济实力(贫民),剥夺他们拥有武器的权利,国家就富强了:“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于是,意识形态向统治者利益聚拢。“辱民”一招更损:让乱说话的人受到统治者羞辱,这样才能从本质上控制人们的思维,让百姓认识到统治者的厉害性:不听就要挨扁挨揍、受刑受罚。这样做还不够,还需要“疲民”。折腾来折腾去,不听就只有死路一条,听话才能苟活。
商鞅的治国理政思想,跟儒家所持观点正好相反。他还极力丑化儒家,把礼乐诗书称为“虱”。“虱”者,寄生虫也。长在人生上,耽误人的时间,让人产生无限烦恼,渐渐体弱;长在“国”身上,让“为国者”绞尽脑汁却无济于事,国力渐渐衰弱。《靳令》曰:“无六虱,必强”,“有六虱,必弱”。“六虱:曰礼乐,曰诗书,曰修善,曰孝悌,曰诚信,曰贞廉,曰仁义,曰非兵,曰休战。”其目的非常明显,就是要培养一个为了国力强大而厚颜无耻的“明君”。然而不幸的是,商鞅力推的这些“先进法度”,不但得罪了百姓,也得罪了士大夫阶级。群臣力谏:腰斩商鞅。把商鞅的理论“吃透用活”又如何?历史不会让得罪老百姓的人有好下场:嬴政再会治国,秦国终究二世而灭!不言而喻,公孙鞅是在“推瞎子跳崖”,心想培养明君,却培养了暴虐的桀纣之徒。心想让国家强大,却把国家推向灭亡。这是封建时代的“术士”所奉行的真理和最终下场,这也是之所以儒家思想延续几千年不衰的缘由。尽管儒家无能,但给人“心不坏”的感觉,可亲可近,甚至可以发泄一下不满情绪。发泄完了,坐下来听听圣贤之言,产生“爱众亲人”的高大上思维。因此,就算理论之间会产生冲突,言辞自相矛盾,儒家还是以温和取胜。
以上是封建时代的事。那么,资本主义时代如何?说到资本主义,不得不提凯恩斯。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1883年6月5日—1946年4月21日),英国经济学家,现代经济学最有影响的经济学家之一,他创立的宏观经济学与弗洛伊德所创的精神分析法和爱因斯坦发现的相对论一起并称为二十世纪人类知识界的三大革命。1936年,凯恩斯的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Interest and Money,简称《通论》)出版,他的另外两部重要的经济理论著作是《论货币改革》(A Tract on Monetary Reform ,1923)和《货币论》(A Treatise on Money,1930)。凯恩斯因开创了经济学的“凯恩斯革命”而称著于世,被后人称为“宏观经济学之父”。
凯恩斯主义(也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是建立在凯恩斯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思想基础上的经济理论。主张国家采用扩张性的经济政策,通过增加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即扩大政府开支,实行赤字财政,刺激经济,维持繁荣。凯恩斯的经济理论指出,宏观的经济趋向会制约个人的特定行为。18世纪晚期以来的政治经济学或者经济学建立在不断发展生产从而增加经济产出观点上。而凯恩斯则认为对商品总需求的减少是经济衰退的主要原因。由此出发,他指出维持整体经济活动数据平衡的措施可以在宏观上平衡供给和需求。因此凯恩斯的和其他建立在凯恩斯理论基础上的经济学理论被称为宏观经济学,同注重研究个人行为的微观经济学相区别。
凯恩斯经济学发展理论(或称凯恩斯主义),一语概之就是举债发展,借贷求生。这样的理论从宏观上讲是必须的,所以有关专家愿意称其为“宏观经济学”。但是,“宏观”与“微观”本身具有相对性,从“不太宏观”的层面运用凯恩斯理论,其下场是十分悲惨的。中国自古有“救急不救贫”之说,也就是借贷只提供给急需用钱的人,不能提供给一贫如洗的人。这样一来借贷就有门槛,不可大面积铺开。然而,只在小范围产生借贷,经济怎么能发展上去?于是还得铺开,贫穷对于个人而言是悲剧,对银行家而言就是资源。把钱借给穷人,让他们每一次动弹都为金融机构创造价值。凯恩斯的高明之处,就是在尊重人的前提下控制人,较之商鞅,温和得多。
凯恩斯说,从长远看,我们都是要死的。意思是制定经济政策不用顾虑长远,解决眼前的问题就好了。至于将来,管他洪水滔天呢! 孔子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所谓智慧,其实就是想事情要长远一些。一个人鼠目寸光,是不能称之为思想家的。经济学提供给我们的智慧,恰恰是想事情要长远,不要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要看到那些看不见的后果。米塞斯说,“用经济计划代替市场经济,那就是消除一切自由,而留给个人的只是一个服从的权利。指挥经济事务的那个权威,控制每个人的生活和活动的各方面。它是唯一的雇主。所有的劳动都成为强迫劳动,因为被雇者必须接受这个头儿指派他的工作。在人生的任何方面,都没有让各个人按他的价值判断来做决定的余地” 。“在一个集权统治的社会,留给个人的唯一自由,是那无法剥夺的自杀的自由。”这就是告诉人们:经济发展要有个计划。凯恩斯的宏观计划理论,就是由权威金融机构按照剩余价值规律调节利率,实施宏观借贷计划。表面上看,凯恩斯没有剥夺人思考的权利,也没有剥夺人接待的自由,但其理论的恶毒性在于引导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卖给金融信贷机构。这样的自由是古老的,是一种温和的奴役。巴斯夏说:“人们徒然的希望调和,事实上有两种原则是不可调和的:自由和强制。”当借贷发展到贷款方无力偿还的时候,社会矛盾就凸显出来。这不是传统意义的劳资矛盾,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这样的矛盾,不是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而是一种新型的垄断已被垄断、奴役与被奴役之间的矛盾。
马克思认为,社会矛盾上升为阶级矛盾后,矛盾性质就具有普遍性。当这种矛盾达到无法调和的程度,必将发生深刻的社会变革。从这个意义上讲,凯恩斯和商鞅都在干同一件事:用你所喜欢的东西搞死你!这好像毒枭推销产品:投你所好,刮光你的钱,弄掉你的命!
如果说商鞅死后,其恶毒之法不再流毒,那么,凯恩斯死后,这种温水煮青蛙似的奴役,又将在何时是个尽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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