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尺别考
2023-11-08 21: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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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尺”,“百度”这样解释:其一,佛教的一种法器。  “戒尺”也叫做“尺”,它是用两只木块制成的。两木一仰一俯。仰者在下,长七寸六分、厚六分、阔一寸分余,下面四边有缕面。俯者在上,长七寸四分、厚五分余、阔一寸,上面四边有缕面。上木正中竖安木钮一只,钮长二寸五分、高七分,捉钮敲击下木。  这种“尺”,是在“皈依、剃度、传戒、说法”,以及“瑜伽焰口施食”等等的仪节中使用的。其二,旧时私塾先生对学生施行体罚所用的木板。”晚清以来,随着西学、新学的兴起,传统学问在新式学堂里逐渐式微,尤其是随着一九零五年废除已有千年历史的科举制度,私塾制度以及塾师亦退出了历史舞台,随之而去的,自然还有莘莘学子无法忘怀的“戒尺”。“桌上放着一根两指阔的竹板,一想不起来就要挨一下打,半本书背下来,‘右手掌被打得发肿,有半寸高,偷向灯光中一照,通亮,好像满肚子装着已成熟的丝的蚕身一样’,陪在一旁的母亲还要哭着说‘打得好’。”这样的“创伤记忆”,定然不会只是一两位少年学子的求学经历。

宗教的事姑且不论,因为我们已经将教育与宗教彻底分离。单论后一种解释,“百度”就已经很“现代话”:没有弄清楚是什么东西,就否定了它的存在。在这种“现代话”思想指引下,学生肆无忌惮,动辄邀请家长到校找老师“算账”,而他们本人,则毫无敬畏之心、廉耻之心,这是相当危险的。

在教育过程中,惩戒和惩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惩戒是指学校或教师针对学生的违规违纪或过错行为,施加某些痛苦或不愉快体验,旨在告诫或唤醒学生,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而惩罚则是一种以惩罚为手段来管理学生的行为。

过去,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惩戒和惩罚都被认为是有效的管理学生的手段。

邹韬奋先生在《我的母亲》中写道:

        我到十岁的时候,读的是“孟子见梁惠王”。到年底,父亲要\'清算\'我平日的功课,在夜里亲自听我背书,很严厉,桌上放着一根两指阔的竹板。我背向着他立着背书,背不出来的时候,他提一个字,就叫我回转身来把手掌展放在桌上,他拿起这竹板很重地打下来。我吃了这一下苦头,痛是血肉的身体所无法避免的感觉,当然失声地哭了,但是还要忍住哭,回过身去再背。不幸又有一处中断,背不下去,经他再提一字,再打一下。呜呜咽咽地背着那位前世冤家的“见梁惠王”的“孟子”!我自己呜咽着背,同时听得见坐在旁边缝纫着的母亲也唏唏嘘嘘地泪如泉涌地哭着。我心里知道她见我被打,她也觉得好像刺心的痛苦,对我表着十二分的同情,但她却时时从呜咽着的、断断续续的声音里勉强说着“打得好”!她的饮泣吞声,为的是爱她的儿子;勉强硬着头皮说声“打得好”,为的是希望她的儿子上进。如今想起母亲见我被打,陪着我一同哭,那样的母爱,仍然使我感念着我的慈爱的母亲。背完了半本“梁惠王”,右手掌打得发肿有半寸高,偷向灯光中一照,通亮,好像满肚子装着已成熟的丝的蚕身一样。母亲含着泪抱我上床,轻轻把被窝盖上,向我额上吻了几吻。

母亲的爱是一样的,至于师爱,则早已变味。曾经一段时间,惩戒和惩罚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为了“出高徒”,一部分教师拿起武器:巴掌、脚尖、竹条、金属条、拳头等等,体内体外,能用则用,弄得学生身体心灵真的很受伤。面对这种情况,父母还能说“打得好”,估计很违心愿。

杜绝体罚搞得好!但是又搞偏了。如今孩子什么也不怕,动不动可以和教师“对簿公堂”理论公平。呜呼!难怪老师抱怨如今的娃难教,教师抱怨今天的孩子无法无天。在当前的法律和社会环境下,为了保护学生的权益和尊严,教师只能采取一些轻微的惩戒措施,如口头警告、书面检讨等。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教师只能依据学校纪律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完全放弃使用惩戒手段。在某些情况下,对于一些轻微的违规行为,适当的惩戒可以起到提醒和纠正学生的作用。例如,对于经常迟到、不完成作业等行为,教师可以采取一些轻微的惩戒措施,如增加额外的教学任务、限制参加某些活动等。

在使用惩戒手段时,教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惩戒必须针对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而不是针对学生本身;其次,惩戒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最后,惩戒必须适度,不能过度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总之,在教育过程中,教师需要灵活运用各种教育手段来管理学生。在保护学生权益和尊严的前提下,教师可以适当采取惩戒手段来纠正学生的行为。但同时也要注意适度原则,避免过度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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